集团纪检监察干部讲纪、宣纪、倡廉 2024年6月21日下午,集团集团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马盛攀到安居公司讲纪、宣纪、倡廉,主动送“廉”上门。马盛攀副主任通过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纪法衔接条款等12个方面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内容详细具体、全面系统。此次宣讲,让党的纪律“宣”出特色、“讲”入人心,让大家学有所获,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纪学习教育。
支部书记上专题党课 安居公司党支部书记蓝茂瑞为全体党员、中层及以上干部、涉及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人员上《学纪在先、知纪于心、明纪正行、守纪于常》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课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引导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根基、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践行纪律要求。蓝茂瑞书记要求大家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党纪学习教育做在日常、融入平常,把强化纪律性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将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成果体现到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等中心工作上,打好企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努力开拓公司发展新局面。
党纪学习教育第五次集中学习 安居公司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五次集中学习。会上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党员代表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交流研讨。
党员王春荣: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践行,将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只有真正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们才能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正确的方向。今后,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党员邱建林: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有“怕”的意识,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党员卢丽娟:学习《条例》不仅要理解其理论内涵,更要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将纪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有所戒,在行为上明确界线、有所止,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有效措施,将党纪学习教育“实效”变为“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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