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公司介绍  | 安居资讯 | 招标信息 |  政策法规  |  项目展示 |  企业文化 | 党建工作 | 安全生产 |  留言版 今天是: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安居资讯
新闻资讯
安居大事
通知公告
招标信息
  您当前位置:首页>>安居资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公司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为贯彻“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度,按照公司分工及部门职责,使各部门责任人安全职责更加明确,制定如下安全职责:

一、公司法人代表安全职责

(一)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接受安全职能的培训考核,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的督促管理。

(三)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对本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安全考核,促进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四)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机构,立足本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五)听取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亲自或授权召开董事会成员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

(六)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考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七)按规定权限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概况,严格履行应急救援职责,按应急案响应等级,事后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汇报救援情况。

二、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督查检查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履行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按规定权限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审核或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四)负责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五)负责组织公司性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六)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领导、组织分包队伍的培训、考核与评价工作。

(八)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质安科长安全职责

(一)在技术管理上对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四)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参加安保计划的编制和审核。

(五)在对技术革新、新工艺、新技术方案组织审定的同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六)负责领导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七)定期分析研究安全技术工作和总结交流经验。参加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提出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按期落实。

(八)对重大已、未遂事故的原因,组织调查分析,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九)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基础工作。

四、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加强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对安全生产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

(三)在党内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活动,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为员工的安全生产起到表率作用。

(四)配合行政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月、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

(五)及时总结报告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意识。

(三)定时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公司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

(四)加强公司安全大检查活动,并组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五)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维护国家法规的尊严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公司按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协助公司及时做好职工冬、夏季的防寒保暖和防暑降温工作。

(七)制定和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改善和督促公司用好安全生产经费,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八)配合和督促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九)当生产中出现强令职工违章作业,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支持职工拒绝操作,并提出教育和处理意见。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务科长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提取基金,列入专款专用帐,并督促实施,年终提出决算。

(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务年度计划,督促各项目合理使用。

(三)对实施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奖金发放和罚款收入进行监督检查。

(四)定期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对安全事故费用的支付和监督审核。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行业的各项规程规定和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参与制订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协助项目部策划、开展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活动。

(三)深入施工现场指导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了解安全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工作情况,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实施对安全生产指导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遇有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五)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训和发证工作。

(六)认真组织好安全保证体系的内审和外审工作,配合和督促项目部抓好工程项目创建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活动。

(七)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建档列卷工作。

(八)对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质量、发放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九)督促项目部搞好现场卫生,配合有关部门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尘毒浓度,防止职业中毒。

(十)检查公司安全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一)制定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

(十二)负责组织制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

(十三)负责对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并对伤亡事故及时上报。

(十四)参与重大危险源或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十五)做好安全相关资料及检查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工程各部经理安全职责

(一)工程部经理是本工程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对本工程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管理并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贯穿到每个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四)负责组织对本工程部所有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重要的难度大的作业,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五)负责本工程部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及认真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
   
(六)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部门工程范围内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七)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八)对公司质安科发出的本部项目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反馈工作,并杜绝类似隐患再次发生。

(九)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通知时,须及时安排好本部门的值班及应急准备工作。
   
(十)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基础工作。

九、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安全职责

项目负责人是落实业主现场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各项工作。

(一)组织项目《建设管理纲要》、《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及进度实施计划等管理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二)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工作;在项目部例会上协调解决各参建单位提出的工程中的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工程部负责人汇报。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四)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业主方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安委会会议有关工作安排。

(五)制定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两措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订预控措施,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分阶段组织项目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参建单位执行情况。

(七)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监理、施工企业对监理、施工项目部是否定期检查、指导);参加定期或随机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八)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申请,审查分包队伍资质,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

(九)不得隐报瞒报事故,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参加事故调查,有权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按时上报。

(十)对于公司及以上级别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检查发现的隐患须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做好反馈工作。

(十一)遇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须及时启动项目应急预案,组织各参建单位对本项目的各个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通信设备24小时通畅,若发生意外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录入时间:2013-12-18 10:11:20 【打印此页】【关闭

版权所有:龙岩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南环西路五十二号市建设大厦八楼 邮编:364000
电话:0597-2293015 传真:0597-2293015 技术支持: 龙岩万维科技 闽ICP备2024048514号